| 关于L100706Y交易商品上市交易的通知 | |||||||||||||||||||||||||||||||||||||||||||||||||||||||||||
| http://www.ex-steel.cn 2010-01-29 10:58 访问次数: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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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斯迪尔电子交易市场 上海斯迪尔电子交易市场市字【2010】11号 关于L100706Y交易商品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交易商: 根据交易商申请,本市场决定于2010年2月2日推出以下钢材电子交易商品: L100706Y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 11:30 下午1:30 - 3:00 交货日:2010年7月6日 标的:螺纹钢 品级:HRB335、HRBF335、HRB400、HRBF400(符合国标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规格:Φ10mm至Φ25mm定尺9米及12米 (一)标准品: 规格为Φ10、Φ12、Φ14、Φ16、Φ20、Φ22及Φ25的符合国标GB 1499.2 - 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335、HRBF335牌号的9米定尺的螺纹钢 (二)替代品: 1、规格为Φ10、Φ12、Φ14、Φ16、Φ20、Φ22及Φ25的符合国标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335、HRBF335牌号的 2、规格为Φ10、 Φ12、Φ14、Φ16、Φ20、Φ22、Φ25的符合国标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HRBF400牌号的 3、规格为Φ10、 Φ12、Φ14、Φ16、Φ20、Φ22、Φ25的符合国标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属于加钒、加铌或加钛的HRB400、HRBF400牌号的 另外,如果单个交易商同品级交货总量在1500吨以上(含1500吨)时,所交规格(不能以定尺长度作为区分规格的标准)需大于1个,单一规格的交货数量占其交货总量的比例不得大于60%,否则超出部分按50元/吨标准贴水;如果其同品级交货总量在3000吨以上(含3000吨)时,单一规格的交货数量占其交货总量的比例不得大于30%,否则超出部分按50元/吨标准贴水。 (三)其它替代品: 品种为螺纹连铸方坯;钢号:HRB335(20MnSi),产品标准为(化学成分执行GB1499.2-2007,其他执行YB/T2011-2004),规格为150mm× 交货地点:本市场指定的上海、杭州、宁波、南京、镇江、无锡、靖江、郑州、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福州、广州、沈阳、北京、西安、太原、济南、合肥、南宁、江阴、南通、张家港、天津地区交货仓库中的任一仓库,其中螺纹连铸方坯的交货地点仅限为上海、江阴、南通、张家港、天津地区的本市场指定的交货仓库。 交货品牌:本市场认定的螺纹钢交货品牌和可用于交货的螺纹连铸方坯生产厂家中的任一品牌或品牌组合,及本市场认定的螺纹连铸方坯交货钢厂。具体名单如下:
计量方式:螺纹钢计量方式为理算 ,螺纹连铸方坯计量方式以过磅为准,配合点支。 交货溢短:螺纹钢实际交货数量与交易数量间允许有±2.5吨的偏差;螺纹连铸方坯实际交货数量与交易数量间允许有±5吨的偏差。 另外,如果螺纹钢和螺纹连铸方坯混合交收,实际交货数量与交易数量间允许有±2.5吨的偏差;溢短部分按交货价结算。 品牌升贴水:在上海地区交货的江阴市西城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城牌质量品级差价(品牌升贴水)为-30元/吨 在杭州地区交货的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沙钢牌质量品级差价(品牌升贴水)为+20元/吨 在杭州地区交货的南通宝钢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日牌质量品级差价(品牌升贴水)为+20元/吨 出厂日期:当交货品种为螺纹钢,出厂日期应为2010年4月1日以后(以《产品质量证明书》所载明的发货日期为准)。另外,对经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的螺纹钢仓单,且按照本市场相关交(接)货规定要求注册后,可在该批货物出厂后的四个月内进行交货(以《产品质量证明书》所载明的发货日期为准)。 当交货品种为螺纹连铸方坯,出厂日期应为2009年7月1日以后(以《产品质量证明书》所载明的发货日期为准)。 地区差价:杭州、宁波、南京、镇江、无锡、靖江、郑州、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福州、广州、沈阳、北京、西安、太原、济南、合肥、南宁、江阴、南通、张家港地区仓库相对于上海仓库的地区差价为0元/吨 天津地区仓库相对于上海仓库的地区差价为0元/吨;如果所交货物为螺纹连铸方坯,则天津地区仓库相对于上海仓库的地区差价为-130元/吨。 是否可转让:可在本市场交易商之间转让。 以上交易商品一经成交,则视为交易双方签订了以该商品约定条件为主要条款的电子交易合同,成交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按照所约定的条件履行电子交易合同及电子交货合同(格式参见《上海斯迪尔电子交易市场螺纹钢电子交易合同》、《上海斯迪尔电子交易市场螺纹钢交(接)货合同》。 交易商可以交易以上交易商品,也可以向本市场申请交易其它交易商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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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子勿 | 来源: | 上海钢材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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